一、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,以及上级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转办、交办的来信; 二、负责重要来信的交办、督办、自办; 三、综合分析来信情况,提供和编写有关信息; 四、指导全市各级信访部门来信处理业务工作,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和处理工作。